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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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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认定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下)

    涉及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案件,应根据借款用途和目的综合判断,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平衡债权人与举债人配偶的利益,既要防止债权人与夫妻一方串通虚构债务损害另一方利益,也要防止夫妻双方为了逃避债务借离婚名义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更多]

  • 离婚后债务如何分配—北京离婚律师为您介绍

    一、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婚后形成的债务在离婚时双方一人承担一半;二、如果是一方所欠的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后由一方自行偿还,与另一方无关;三、如果是一方所欠的是非法债务,另一方也不必承担还款责任。...[更多]

  • 离婚后债务如何承担—北京离婚律师详解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最新的夫妻离婚债务承担的规定,离婚后债务的承担情况包括以下几点: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原则上共同承担;二、如果是一方个人所欠的债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由哪一方偿还;三、一方所欠的非法债务的承担。 ...[更多]

  • 怎么举证不是共同债务—北京离婚律师为您解答

    怎么举证不是共同债务,在离婚之时对于被债务的一方来说显得很重要。根据最高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根据不同的情形有不同的规定,在不同的规定下需要有针对性的进行举证。...[更多]

  • 离婚后还要承担债务吗—北京离婚律师为您介绍

    离婚后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正当性的、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在离婚后仍然要承担偿还责任。...[更多]

  • 离婚后多久债务没关系

    根据最新的离婚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是一方所欠的债务,在另一方没有在欠款凭证上签字或事后追认的情况下,除非债权方能证明该笔欠款用于了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了,否则,没有借款的一方不用在离婚后还承担还款的责任。...[更多]

  • 离婚债务有一方不认同怎么办

    在日程生活中,夫妻双方如果需要向外面人借钱之时,双方应当协商,就借钱的数量以及用途双方取得基本的一致意见,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再去借款,这时一般不会存在不承认该笔借款的事情了。...[更多]

  • 离婚后怎样不承担债务—北京离婚律师详述

    要想不“被债务”,就要从离婚前和离婚后两个方面来准备。在离婚前,不要在配偶一方出具的一些性质不明的文件上签字, 一方超出家庭共同生活需要所欠的债务,在另一方没有在借款凭证上签字或者事后也不承认的话,就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更多]

  • 老公欠债妻子没有签字—北京离婚律师告诉您后果

    有签字,更没有用过这笔钱,让妻子还款,妻子很冤。是的,正是有鉴于此,最高院出台了最新的债务司法解释,作出了比较公平合理的解决此类事情的法律规定。...[更多]

  • 丈夫欠债妻子如何自保—北京离婚律师详述

    如果属于丈夫个人的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就不应该由妻子也承担偿还的义务。因此,说到底,丈夫欠债妻子如何自保其实是怎样区分和证明丈夫所欠债务是其个人债务的问题。...[更多]

  • 离婚债务纠纷最新司法解释的理解及运用方法(上)

    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该条说明了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般情形,在双方都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的情况下,就说明该笔债务的存在是双方都同意的结果,可以直接认定为夫妻共...[更多]

  • 离婚债务纠纷最新司法解释的理解及运用(下)

    明显脱离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能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其证明的责任由借出金钱的债权人承担,债权人必须有足够的夫妻一方借款是用于其家庭共同开销或者夫妻双方共同借款或者夫妻一方事后同意的证据,法院才认定该笔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否则只能被认...[更多]

律师介绍

张律师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北京电视台法治栏目现场法律点评律师,《中国经营报》法律点评律师,九派新闻法律点评律师,金剑离婚律师团队首席律师,知名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 张律师法律理论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办案认真负责、细致入微、始终以委托人利益为重。办理具体案件过程中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讲究办案实效...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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